2025年12月10日,朝阳区某小区一居民家楼顶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部位位于该户楼顶保温层处,起火原因为楼顶保暖和防水施工作业人员违规使用喷灯进行明火防水作业,引燃可燃防水材料。
据了解,12月10日上午8时许,施工队在该户楼顶进行保暖和防水施工作业,施工负责人张某某指派施工人员宋某某、荣某某,在该户楼顶使用喷灯进行明火作业,施工过程中,喷灯持续烘烤防水卷材表层油毡,因操作距离过近、火源温度过高,致使油毡迅速熔化并起火燃烧,火势随即沿防水层蔓延,引发火灾,业主发现楼顶冒烟后,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附近消防救援站接警后迅速到场及时处置,才避免了火灾进一步扩大蔓延。
经调查,施工负责人张某某在明知动火需要报备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未履行审批手续,直接组织工人进行动火施工;施工人员宋某某、荣某某在未取得动火许可、现场无看护及灭火措施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指使人张某某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分别给予违规施工人员宋某某、荣某某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2025年5月,大兴区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工人董某某在楼顶南侧排水口进行防水维修作业过程中,使用丙烷喷枪对防水材料加热时,未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致使火焰高温反射引燃防火卷材上一层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引发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人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025年4月,海淀区一在建工地屋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核查,起火物为楼顶防水油毡,起火原因系高温焊渣引燃挤塑聚苯板所致。因在安全监管、施工动火方面存在漏洞,建设方、施工方及分包单位的7名涉事人员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024年7月,朝阳区三间房乡一小区住宅楼顶木板杂物起火,火灾造成木板房及部分物品烧损,无人员伤亡。经调查发现,张某某在楼顶进行防水施工动火作业时没有清理周边可燃物,中途离开时没有认真检查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未及时发现喷枪遗留火种已把周边可燃物引燃。最终,公安机关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登录京通“企安安”进行线上备案,报告动火作业位置以及动火人、看火人等信息。
加强动火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必须进行防火分隔,动火作业现场要专人看护、清理可燃物、配备消防器材。
落实动火作业视频监控,通过配备固定摄像头或使用手机等方式,对动火作业实施全程视频记录。



客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