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部署要求,聚焦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装修改造且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广泛发动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告如下:
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装修改造且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下列突出风险隐患的:
2.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实名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3.两个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奖金由排名第一的举报人领取,自行分配。
4.对本公告确定的专项奖励隐患范围内的举报,同一举报人通过多种方式举报同一案件的,经查证属实后,按本公告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不重复按照《福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执行奖励。
1.因奖励需要,举报需说清具体地址和突出风险隐患,提供实名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属实后,准确实施奖励。
2.该举报电话仅受理专项行动期间上述3条突出风险隐患的举报,其他时间、其他隐患举报按既有举报投诉渠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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